國家外匯局擬完善
國內外匯貸款管理
促進貿易投融資便利化+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記者 范子萌
為進一步支持國內外匯貸款業務發展,促進貿易投融資便利化,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起草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通知》),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通知》共十三條,涵蓋六方面主要內容:
一是明確概念定義及管理邊界。《通知》明確,所謂國內外匯貸款,是指境內金融機構(下稱“貸款人”)在經批準的經營范圍內,向境內非金融機構(下稱“借款人”)發放的以外幣計價結算的貸款,不包含跨國公司內部企業以委托貸款形式相互拆放外匯資金和外債轉貸款。
二是進一步完善賬戶管理,明確國內外匯貸款的賬戶管理原則及收支范圍。
三是進一步簡化結、購匯管理,遵循實需、便利原則,如借款人確實無法按期收匯且無其他外匯資金,可憑相關真實性證明材料直接到銀行辦理購匯償還國內外匯貸款,由購匯經辦銀行進行真實性、合規性審核。
四是進一步明確國內外匯貸款資金用途管理。
五是進一步明確貸款人數據報送要求,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對國內外匯貸款涉及的外匯賬戶、結售匯及相關外匯收支數據報送等實施管理、監督和檢查。
六是對于實際操作中可能出現的境內機構之間涉及外幣的其他類型債權債務,如境內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幣計價結算、外匯質押人民幣貸款業務,進一步明確相關管理原則。
關于《通知》出臺的背景,國家外匯管理局在起草說明中表示,國內外匯貸款相關外匯管理政策實施以來,運行平穩有序,有效拓寬企業境內外幣融資渠道,較好促進了對外貿易發展,同時增加銀行外匯資金運用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效。但相關法規出臺已逾20年,其間數次便利化改革政策散見于多份文件,不便于經營主體理解把握。為進一步便利企業用好國內外匯貸款開展自身業務,有必要發布《通知》,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標簽:
